根據陽光基金會最新發布的「民眾對外貌意向與經驗調查」,約有20%的台灣民眾曾因外表遭受至少一種不友善對待,其中以「被取不喜歡的外號」(19.3%)最為普遍,且相較往年,受取笑等情況的比例有所上升。
陽光基金會倡導組主任莊麗真表示,該基金會自2013年起每三年進行一次此類調查。今年4月,他們透過手機針對全台22縣市18歲以上成人進行抽樣調查,共有1123人完成訪問。
調查結果顯示,約每五名成年人中就有一人曾因外貌遭遇不友善對待。除了被取外號外,其他常見情況依序為「因自身外貌遭取笑」(17.3%)、「受到言語批評」(15.5%)、「被他人多看一眼」(14.9%)、「被他人刻意保持距離」(5.3%),以及「在網路上遭遇不友善」(1.8%)。
莊麗真指出,與往年相比,今年「遭受多看一眼」、「受到取笑」、「被取外號」及「言語批評」這四項比例均有顯著上升,顯示因外貌引發的社會互動壓力仍然普遍,不友善情況甚至可能增加。另一方面,這也可能反映出隨著平權教育和尊重意識的推廣,民眾對此類行為的敏感度提高。
相較於一般民眾,顏面損傷者遭受的不友善對待模式有所不同。高達70%的顏面損傷者曾遭受異樣眼光,其次是被他人刻意保持距離,再來才是受到言語批評。
在職場方面,25.3%的受訪者在最近五年有求職經驗,其中約6.4%曾因外貌經歷不適的求職過程。進入職場後,7.6%的人曾因外貌遭遇不友善情境,包括被同事或主管開玩笑、取綽號或評論外貌等。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發現遭受不友善情境者主要集中於女性、18至29歲年齡層、受僱者,以及對自身身體特徵感到困擾的群體。陽光基金會過往調查也顯示,超過50%的顏面損傷者在求職或就業過程中曾遭遇不平等對待。
莊麗真總結指出,雖然職場環境越來越友善,但不平等情況仍然存在且集中於特定族群。在整體社會層面,雖然因外貌進行惡意對待的情況可能減少,但對於刻板印象和所謂「無心之過」的玩笑,社會意識仍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