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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判收賄210萬 陳沂質疑判決理由荒謬:哪個政黨還敢收政治獻金?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網紅陳沂公開質疑法院的認定理由,直言判決邏輯令人難以接受。

台北地方法院26日針對京華城等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檢方起訴求刑15年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法院判處13年。判決主要認定,柯文哲曾於台北市長室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密會,兩人會後的笑容被視為達成期約賄賂的犯意聯絡。沈慶京隨後透過人頭帳戶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法院認定該筆款項屬於沈慶京為京華城容積率案行賄柯文哲的「前金」,而柯文哲後續裁示將陳情案轉為研議程序,確實逐步朝有利沈慶京的方向推動。此外,法院也因柯文哲犯後態度不佳,決定從重量刑。

對於這項判決結果,經常針對時事發表評論的網紅陳沂指出,柯文哲遭重判的關鍵並非外界討論的excel表格、1500萬元,也不是在辦公室踩飛輪收取300萬元,而是法院認定有人以人頭戶名義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並將其定性為京華城容積率案的前金後謝。陳沂對此大感不解,質疑道:「天啊,什麼荒謬的理由?這樣以後哪個政黨還敢隨便收政治獻金?只要有人匯款進來,就可以被指控貪汙。」

陳沂更強調,自己一向是眾所周知的「柯黑」,但她仍期盼有關單位能拿出真憑實據來讓柯文哲受到應有的教訓,「不要搞到連柯黑都得站出來替柯文哲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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