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為因應台灣複雜的環海地形及提升海域執法效能,自107年起導入首批無人機系統,現已規劃採購性能更優的第二代無人機,以強化海域勤務執行能力。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巡防組參議許嵐翔表示,無人機專案自106年獲行政院核定後,107年即執行「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劃」,購入20架第一代無人機,用於擴大海域空中情資偵蒐範圍,協助查緝走私偷渡、海上救援及災害應變等任務。
目前海巡署使用的無人機主要分為「單旋翼」大型機及「4旋翼」小型機兩種。單旋翼機可飛行約50分鐘、距離達30公里,但需較長前置作業時間及專業飛手操作;4旋翼機則適合近岸巡查作業。無人機區隊於108年正式成立,透過即時影像傳輸系統進行遠距監控,廣泛應用於偵搜、監控、救災勘查及情資整合等工作。
許嵐翔指出,現行無人機系統面臨的挑戰包括訊號易受地形阻斷、專業飛手培訓不易,以及海上環境複雜導致起降困難等問題。特別是在艦艇平台操作時,風浪影響極大,容易造成設備損壞,增加維修成本及操作壓力。
儘管如此,無人機在近岸違法捕魚、走私查緝及救災任務中仍發揮重要功能。海巡署曾在108年成功運用無人機監控違規垂釣及發現海上油污事件,展現其實用價值。
鑑於海巡署管轄範圍廣大,包括1500公里海岸線及18萬平方公里海域面積,勤務日趨複雜,海巡署已開始規劃採購第二代無人機,採用油電混合動力,預計單次飛行時間可延長至2小時;同時也將第三代具備更遠程飛行能力的機種納入考量,以強化救援能量及提升海域作業範圍。
針對當前國際情勢及灰色地帶侵擾,許嵐翔表示,海巡署無人機會配合國防部協助執行跨部會任務,但仍以海域偵搜及救生救難為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