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元旦(1月1日,星期四)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國定假日,勞動部提醒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照常支付工資。若需要勞工在元旦出勤,必須先取得勞工同意,並依法支付雙倍薪資。
依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元旦等國定假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且工資照給。若勞工在元旦當天出勤,8小時內的工資應加倍計算,超過8小時的部分則依加班費標準另計。如元旦適逢「例假」或「休息日」,雇主須安排其他工作日補假,且補假日同樣視為國定假日,工資照給,若補假日出勤也需支付雙倍薪資。
勞動部補充說明,雇主可與勞工協商調整國定假日至其他工作日,但因涉及勞動條件變更,需取得每位勞工的個別同意,且不得減少總休假日數。為避免爭議,建議以書面方式確認,確保勞工能充分表達意見。
勞動部強調,企業應依法辦理元旦休假及薪資發放。若雇主有違規情形,勞工可檢具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局申訴,或撥打1955勞工申訴專線尋求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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