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美金像一顆石子:口述史能不能變成可驗證的公共追問?
劉泰英新書爆「台灣之子」涉3億美元佣金。翻攝網路、台綜院官網
劉泰英新書爆「台灣之子」涉3億美元佣金。翻攝網路、台綜院官網
二十多年前,我還在當記者的時候,新聞前輩告訴我,有些錢的故事,不會寫在會議紀錄上,那時我只記得四個字:高層的池子很深。深到你知道它存在,卻摸不到底。如今,劉泰英在《自由財經》的報導裡,透過即將出版的《劉泰英口述歷史》把「下一站」說得更具體,終於把這塊遺失的新聞拼圖給補上了。
劉泰英指稱,某財團為取得中華開發經營權,付出 3 億美元,約新台幣一百多億元作為「佣金」,資金「從日本轉來」;並描述一位被稱為「台灣之子」的政治高層,因擔心海外資產遭追查,將資金以「人頭」名義存放在日本,房產也過戶給其余姓部下名下。這段話像遲來的拼圖,突然把「台灣—日本」這條長年只存在於耳語的路徑,端上了檯面。
但端上檯面,才是開始。
因為民主社會最該怕的,不是有人爆料,而是爆料最後只剩立場的煙火、沒有查核的落地。既然劉泰英選擇把金額、方向、手法都說出口,那公共討論就不該只停在「震驚」或「反感」,而要一路問到底,問到能被驗證的地方。
首先要問的,是錢的身份:
3 億美元究竟是什麼性質?是交易對價、顧問費、回扣、佣金,還是其他名目?它對應的是哪一筆交易、哪一個決策、哪一套契約?若說是「從日本轉來」,那就意味著至少存在匯款路徑、對應帳戶、時間點與中介機構;這些不是情緒能解決的問題,只能靠文件與程序。
第二要問的,是人的角色:
報導所稱「台灣之子」究竟是誰?「余姓部下」是誰?誰是指示者、誰是受託者、誰是最終受益人?在金融世界裡,人頭戶不是故事角色,而是法律責任的落點。他們說「檢調沒查到」,那也必然要追問:當年的偵查範圍、證據門檻、跨境協查是否啟動、何處斷線?如果今日補得上線索,是否代表當年缺的不是能力,而是制度工具與政治意志?
第三要問的,是「百億獲利」的來源:
劉泰英不只談這 3 億美元,還一再強調自己在黨營事業與相關體系的「把獲利做大」:他過去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說過,自己任內「每年賺 100 多億」,移交時「還賺了 700 多億元」。
這裡真正刺痛公共信任的不是「會賺錢」本身,而是:這些錢靠什麼制度條件賺到?資訊優勢從哪裡來?風險由誰承擔?收益最後流向誰?若流入政黨體系,那它是否形成不公平競爭的資源池?若不是,那可否用可檢驗的資料向社會交代?
更關鍵的是,這些追問不能只靠媒體「跑線」,也不能只靠當事人「說故事」。既然口述歷史已經把線索推到跨境金融與政商關係的交界,那接下來的公共作業就應該很務實:把模糊名詞變成可核對清單,包括交易發生的年份、交易標的、決策流程、金流路徑、涉入人員。
這本書的出版資訊已經預訂2026 年 1 月 7 日上市,作者標示為劉泰英口述、邱彰撰寫。這意味著社會即將拿到更完整的敘事文本,也更有條件逐句比對、逐項查核:哪些是可被文件支撐的陳述,哪些是推測,哪些是情緒,哪些是事實指控。
二十多年前,新聞前輩說池子很深,我們摸不到底;二十多年後,如果真的有人把「台灣—日本」的那一段講清楚了,公共社會就不該只把它當成政治八卦的熱搜素材,而要把它當成一次制度成熟度的測驗:我們能不能把傳聞變成證據,把故事變成紀錄,把立場的喧嘩變成可查的責任。錢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為誰服務、由誰負責,就該一路問到底,直到答案能夠站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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