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專欄/「不副署、不執行」不是解方–倒閣才是走出憲政死局的唯一正途
2025-12-16 10:00
鉅聞天下|作者 張其祿
近來朝野圍繞「不副署、不執行」所引發的憲政爭議,已不再只是單一法案的政治攻防,而是一場攸關我國憲政秩序是否仍能正常運作的制度性危機。當行政權面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公開宣示「不副署」或「副署後不執行」,表面上看似是一種強硬的政治對抗,實質上卻是對責任政治的根本逃避。
這樣的作法,不僅模糊了權力分立的界線,也正在侵蝕民主制度最重要的基石–誰應該為政治選擇承擔責任。
責任內閣制下 行政權不能選擇性守法
在我國憲政體制下,行政院並非一個可以「選擇性服從立法」的政治行動者。責任內閣制的核心精神在於:行政權來自民意所構成的國會多數,並對其負責。
若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違憲或窒礙難行,憲法增修條文早已提供明確且合憲的制度性途徑,包括覆議、聲請釋憲,乃至於承擔政治後果。然而,「不副署、不執行」既非憲法明文授權的程序,也非責任政治所預期的行為模式,反而是將行政裁量權凌駕於立法權之上,使行政權成為事實上的「否決者」。
更嚴重的是,這種作法等同於宣示:行政院不再願意依照現有國會多數所形成的政策方向施政。在憲政法理上,這已不是單一政策歧見,而是一個明確的政治事實判斷–此一內閣,已無法、亦無意承擔責任內閣的角色。
雙少數政府的治理極限 已然浮現
賴清德總統所面對的,是一個結構上極為不穩定的「雙少數政府」:行政權未掌握國會多數,總統當選亦非壓倒性多數。這樣的政治結構,本就高度仰賴協商、妥協與制度自制,才能維持治理運作。
然而,當行政權選擇以「不副署、不執行」作為回應國會的手段,等同於承認:這個雙少數政府,已經走到治理能力的盡頭。它既無法說服國會,也不願承擔下台的政治代價,只能透過拖延與消極抗拒,讓制度陷入長期停滯。
聯合政府與司法審查 現實上皆已失靈
理論上,面對少數政府,聯合政府原本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解方之一。然而,在當前高度極化、彼此高度不信任的政黨結構下,在野「聯合政府」的呼籲,早已流於口號,而非可被實踐的政治選項。政治現實已清楚顯示,跨黨共治的條件並不存在。
同樣地,原本被視為制度緩衝器的「司法審查」,如今也難以承擔化解行政、立法僵局的功能。無論是程序受阻,或憲政政治化所導致的信任流失,司法途徑已無法成為即時且有效的仲裁機制。在政治衝突全面升高的情況下,將一切推給司法,只會延宕問題,而非解決問題。
倒閣不是冒進 而是制度所設計的出口
既然行政院不接受立法院通過的政策方向,而聯合政府與司法審查皆已無法發揮功能,那麼,憲政體制其實只剩下一條合法、正當且透明的出路–倒閣,並交付民意裁決。
憲法增修條文早已清楚規範:立法院得提出不信任案,行政院長在辭職的同時,亦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這並非政治鬥爭的極端手段,而是責任內閣制最核心、也最民主的設計。
當制度內的權力衝突無法調和,民主的答案從來不是僵持,而是回到主權在民的原點。
拒絕民意裁決 才是真正的憲政危機
有人擔心,倒閣與重選立委將帶來高度不確定性與政治風險。然而,民主政治本就伴隨風險,憲政制度的目的不是避免衝突,而是讓衝突有出口、有承擔者,也有最終裁決者。
相較之下,「不副署、不執行」既不尊重國會多數,也不願交付人民裁決,只是將政治衝突無限期凍結,卻不承擔任何後果。若這種作法被制度化、被合理化,未來任何行政權都可能以「違憲疑慮」為名,選擇性執行法律,立法權將被實質架空,法治國原則亦將名存實亡。
讓人民說話 才是民主最後的正當性來源
今天真正該被討論的,不是哪一個政黨輸贏幾席,而是我們是否仍願意遵守憲政民主的基本規則。行政院若不接受國會多數所形成的政策方向,就應辭職;若認為國會多數已背離民意,就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
這不是激進政治,而是最保守、也最正統的憲政路徑。
政治可以競爭,但不能失序;制度可以衝突,但不能規避責任。倒閣不是亂局的製造者,而是終結亂局的制度鑰匙。當所有制度內的調解機制都已失效,提前交由全民作最後仲裁,不只是選項,而是民主唯一剩下的正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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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朝野圍繞「不副署、不執行」所引發的憲政爭議,已不再只是單一法案的政治攻防,而是一場攸關我國憲政秩序是否仍能正常運作的制度性危機。當行政權面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公開宣示「不副署」或「副署後不執行」,表面上看似是一種強硬的政治對抗,實質上卻是對責任政治的根本逃避。
這樣的作法,不僅模糊了權力分立的界線,也正在侵蝕民主制度最重要的基石–誰應該為政治選擇承擔責任。
責任內閣制下 行政權不能選擇性守法
在我國憲政體制下,行政院並非一個可以「選擇性服從立法」的政治行動者。責任內閣制的核心精神在於:行政權來自民意所構成的國會多數,並對其負責。
若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違憲或窒礙難行,憲法增修條文早已提供明確且合憲的制度性途徑,包括覆議、聲請釋憲,乃至於承擔政治後果。然而,「不副署、不執行」既非憲法明文授權的程序,也非責任政治所預期的行為模式,反而是將行政裁量權凌駕於立法權之上,使行政權成為事實上的「否決者」。
更嚴重的是,這種作法等同於宣示:行政院不再願意依照現有國會多數所形成的政策方向施政。在憲政法理上,這已不是單一政策歧見,而是一個明確的政治事實判斷–此一內閣,已無法、亦無意承擔責任內閣的角色。
雙少數政府的治理極限 已然浮現
賴清德總統所面對的,是一個結構上極為不穩定的「雙少數政府」:行政權未掌握國會多數,總統當選亦非壓倒性多數。這樣的政治結構,本就高度仰賴協商、妥協與制度自制,才能維持治理運作。
然而,當行政權選擇以「不副署、不執行」作為回應國會的手段,等同於承認:這個雙少數政府,已經走到治理能力的盡頭。它既無法說服國會,也不願承擔下台的政治代價,只能透過拖延與消極抗拒,讓制度陷入長期停滯。
聯合政府與司法審查 現實上皆已失靈
理論上,面對少數政府,聯合政府原本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解方之一。然而,在當前高度極化、彼此高度不信任的政黨結構下,在野「聯合政府」的呼籲,早已流於口號,而非可被實踐的政治選項。政治現實已清楚顯示,跨黨共治的條件並不存在。
同樣地,原本被視為制度緩衝器的「司法審查」,如今也難以承擔化解行政、立法僵局的功能。無論是程序受阻,或憲政政治化所導致的信任流失,司法途徑已無法成為即時且有效的仲裁機制。在政治衝突全面升高的情況下,將一切推給司法,只會延宕問題,而非解決問題。
倒閣不是冒進 而是制度所設計的出口
既然行政院不接受立法院通過的政策方向,而聯合政府與司法審查皆已無法發揮功能,那麼,憲政體制其實只剩下一條合法、正當且透明的出路–倒閣,並交付民意裁決。
憲法增修條文早已清楚規範:立法院得提出不信任案,行政院長在辭職的同時,亦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這並非政治鬥爭的極端手段,而是責任內閣制最核心、也最民主的設計。
當制度內的權力衝突無法調和,民主的答案從來不是僵持,而是回到主權在民的原點。
拒絕民意裁決 才是真正的憲政危機
有人擔心,倒閣與重選立委將帶來高度不確定性與政治風險。然而,民主政治本就伴隨風險,憲政制度的目的不是避免衝突,而是讓衝突有出口、有承擔者,也有最終裁決者。
相較之下,「不副署、不執行」既不尊重國會多數,也不願交付人民裁決,只是將政治衝突無限期凍結,卻不承擔任何後果。若這種作法被制度化、被合理化,未來任何行政權都可能以「違憲疑慮」為名,選擇性執行法律,立法權將被實質架空,法治國原則亦將名存實亡。
讓人民說話 才是民主最後的正當性來源
今天真正該被討論的,不是哪一個政黨輸贏幾席,而是我們是否仍願意遵守憲政民主的基本規則。行政院若不接受國會多數所形成的政策方向,就應辭職;若認為國會多數已背離民意,就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
這不是激進政治,而是最保守、也最正統的憲政路徑。
政治可以競爭,但不能失序;制度可以衝突,但不能規避責任。倒閣不是亂局的製造者,而是終結亂局的制度鑰匙。當所有制度內的調解機制都已失效,提前交由全民作最後仲裁,不只是選項,而是民主唯一剩下的正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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