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槍殺張姓男子一案,經台南高分院二審審理後,今日宣判結果。侯宏典在二審過程中認罪並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法院撤銷一審無期徒刑判決,改判較輕刑期。
根據案情,侯宏典被控於2022年1月因土方利益糾紛槍殺張姓男子。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時,以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6年徒刑,併科新台幣5萬元罰金;另以共同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
侯宏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後,在二審過程中認罪,並以800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且已全數履行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這些因素,今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5年10個月,併科罰金4萬元;共同殺人罪則改判12年6個月。法院表示,因侯宏典另有他案判刑確定,考量定刑利益,暫不予定應執行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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