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立法院通過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編列300億特別預算

立法院於10月31日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為災區復原重建工作提供法源依據,特別預算上限訂為新台幣300億元,將分期編列用於多項重建工作。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主管機關,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花蓮縣政府分別為中央與地方執行機關。重建項目包括農業復原、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等多個面向。

條例特別規定,水災住戶淹水救助將以實際受災戶數為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的限制,並排除現行水災救助標準的規範限制。同時明定災區重建應尊重當地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政府可簡化行政程序以加速安置受災民眾及進行重建工作。

此特別條例自公布日起施行至民國116年3月31日止,但關於潰壩修築、堤防加固、河川系統治理、農田水利灌排系統及海岸防護設施等項目則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此前,立法院長韓國瑜於10月30日主持朝野協商,經過約2小時討論後,全數條文取得共識,隔日順利完成三讀程序。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