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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國外部員工違反個資法規定 遭金管會裁罰2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於6日公告,兆豐金控(2886)旗下兆豐銀行國外部一名行員因未依規定處理客戶資料,導致個資外洩事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因此被裁處2萬元罰鍰,並限期1個月內完成改正。

銀行局表示,該名兆豐銀行國外部行員在運用與保管客戶資料時,未遵循公司內部規定執行,造成客戶個人資料外洩,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由於兆豐銀行是台灣主要外匯銀行之一,肩負軍購款匯出等重要任務,此次國外部個資外洩案件雖然罰款金額不高,但仍在外匯業界引起討論。

金融業主管指出,這並非兆豐銀行因個資問題受罰的最嚴重案例。2012年6月,兆豐銀行基隆分行曾因電腦作業委外銷毀過程中,未有人員全程監控,導致部分電腦硬碟資料流入二手市場,當時被罰款200萬元,此案後來成為銀行個資保護的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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