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內政部統計114年度全國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建物近5千戶,土地達7萬2千餘筆,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992億元,但為何會沒有人要繼承?資深地政士表示,其實有突破的方式,繼承者可以特別留意。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多數決的土地共有人數超過2分之1,應有部分超過2分之1,另外,應有部分超過3分之2以上,人數不予計算,就可以代全體所有權人處分不動產,也就是必須先找到一個買方,並且按照上述規定的繼承人同意出售即可。
即便繼承人已經失聯,或家族間有爭議,老死不相往來,但要處分繼承案件仍有方法。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鄭文在說,由於多數案件繼承人全體同意的機會渺茫,可能部份繼承人已經失聯,或者家族間有爭議,老死不相往來,所以辦理「公同共有」是唯一的解套方式。
他提到,有實際的個案是公同共有的繼承登記完成後,原本相應不理的繼承人看到可以分配取得的價金後,繼承人之間,紛紛競相走告,沒有出面的蜂擁而至,於是應有面積超過了3分之2,已經符合多數決的要件。
這時透過存證信函通知唯二不同意出售的共有人,是否主張優先,15天未到,其中一人已經來函表示要主張優先購買權,且已經從地政事務所悄悄的申請核發土地所有權狀,等公同共有的土地權狀核發,他就捷足先登領到土地權狀正本,屆時,原承買人只能默默退場,領回已經支付的第一期款,結束原本的買賣關係,由共有人承買該土地。
鄭文在表示,有些案例因被繼承人往生的年代久遠,相關的繼承人中可能有被收養或是出養的情事,必須釐清,這部分可製作成有效的繼承系統表,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至於民眾最擔心的遺產稅的多寡,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1條相關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所以超過7年以上的繼承案件,通常已經逾核課,也就是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鄭文在強調,祖產的繼承,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有買方出現,很多一般徵收或是區段重劃的案件,就是解決祖產繼承的好辦法,但一般案件可能就必須透過仲介協助完成,當買方出現時,價金的分配會讓許多的繼承人願意配合相關手續的進行,所以要解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案件,先找到買方,願意先負擔相關的必要費用,是解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的不二法門。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內政部統計114年度全國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建物近5千戶,土地達7萬2千餘筆,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992億元,但為何會沒有人要繼承?資深地政士表示,其實有突破的方式,繼承者可以特別留意。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多數決的土地共有人數超過2分之1,應有部分超過2分之1,另外,應有部分超過3分之2以上,人數不予計算,就可以代全體所有權人處分不動產,也就是必須先找到一個買方,並且按照上述規定的繼承人同意出售即可。
即便繼承人已經失聯,或家族間有爭議,老死不相往來,但要處分繼承案件仍有方法。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鄭文在說,由於多數案件繼承人全體同意的機會渺茫,可能部份繼承人已經失聯,或者家族間有爭議,老死不相往來,所以辦理「公同共有」是唯一的解套方式。
他提到,有實際的個案是公同共有的繼承登記完成後,原本相應不理的繼承人看到可以分配取得的價金後,繼承人之間,紛紛競相走告,沒有出面的蜂擁而至,於是應有面積超過了3分之2,已經符合多數決的要件。
這時透過存證信函通知唯二不同意出售的共有人,是否主張優先,15天未到,其中一人已經來函表示要主張優先購買權,且已經從地政事務所悄悄的申請核發土地所有權狀,等公同共有的土地權狀核發,他就捷足先登領到土地權狀正本,屆時,原承買人只能默默退場,領回已經支付的第一期款,結束原本的買賣關係,由共有人承買該土地。
鄭文在表示,有些案例因被繼承人往生的年代久遠,相關的繼承人中可能有被收養或是出養的情事,必須釐清,這部分可製作成有效的繼承系統表,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至於民眾最擔心的遺產稅的多寡,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1條相關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所以超過7年以上的繼承案件,通常已經逾核課,也就是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鄭文在強調,祖產的繼承,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有買方出現,很多一般徵收或是區段重劃的案件,就是解決祖產繼承的好辦法,但一般案件可能就必須透過仲介協助完成,當買方出現時,價金的分配會讓許多的繼承人願意配合相關手續的進行,所以要解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案件,先找到買方,願意先負擔相關的必要費用,是解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