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5日電)國民黨花蓮縣議員吳建志日前在社群平台發文,聲稱參與「微光罷傅」行動的志工每日可領取2000元,月薪高達8萬元。此言論引發罷免團體及多位議員不滿,今日前往警局提出告發,指控吳建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選舉罷免法;對此,吳建志回應是在行使民意代表監督職責。
「微光花蓮」罷免團體副領銜人潘文欽,聯同民進黨籍議員張美慧、胡仁順、林則葹及無黨籍議員楊華美等人,今日上午前往花蓮分局軒轅派出所提告。潘文欽表示,針對吳建志6月23日發文造謠一事,已構成對罷免團體名譽毀損,同時違反選罷法第104條規定,因此提出告發。他強調,公民團體成員來自各行各業,都是自願利用個人時間參與支援,並非如吳建志所稱有領取報酬。
張美慧議員指出,吳建志的行為加劇政黨對立,背後實為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指使,吳僅是執行指令的工具。她表示,此次透過司法途徑是為了制止傅崐萁陣營對罷免團志工的傷害,讓他們明白不能任意攻擊立場不同的公民。
楊華美議員則強調,罷免傅崐萁是跨越黨派的社會公共行動,針對的是傅崐萁的不適任問題,而非政黨之爭。她提到,傅崐萁從縣長到立委,加上其妻徐榛蔚接任,已掌權長達23年,此次罷免代表花蓮公民的集體力量。
對於被提告一事,吳建志回應媒體表示,他只是根據地方民眾反映行使民代監督職責與言論自由,民進黨卻提告,這是恐嚇與打壓言論自由。他質疑罷免活動的各項費用來源才是應該被調查的重點,並強調罷免雖是人民權利,但不應成為政黨工具。吳建志堅稱:「我沒有造謠,只是在問花蓮人想問的問題,罷團資源從何而來?」(編輯:陳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