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分檢今日宣布,一名曾任職於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的李姓男子,自民國111年9月起接受中國情報人員收買,每季領取新台幣6萬元酬金,向中方提供台菲海域任務艦與飛彈射擊警戒區域等機密資料,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外患罪等罪名提起公訴。
據高雄高分檢調查,李姓隊員受到中國一名綽號「TONY」的派遣人員利誘,除固定季薪外還有年終獎金等高額報酬,因而交付多項國軍機密資料。憲兵單位掌握情資後,於去年9月10日及15日展開搜索行動,並將李姓隊員帶回偵訊。據了解,李姓隊員在案件曝光後已自行申請離職。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軍事及二審偵查小組於今年3月接手此案,經檢察官李廷輝詳細調查,包括訊問相關人員、核對虛擬貨幣及金融帳戶交易明細後,於24日偵結。檢方依違反國安法、交付公務機密予大陸地區、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外患罪、公務員洩密及貪污等多項罪名提起公訴。
高雄高分檢強調,中共近年持續滲透竊密行動,對國家安全威脅日益嚴重,檢方已與國防部軍事安全單位組成國安辦案團隊,共同合作偵辦相關案件,以遏止共諜滲透,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國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