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日前審理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辱罵法官案件,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千元,全案已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11月30日,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彭文正對時任總統蔡英文提起的「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時,彭文正的委任律師張靜因不滿受命法官張詠惠的訴訟指揮及宣布言詞辯論終結,當庭拍打桌面並稱「那有這種混蛋的法官」。
事後,張靜在法庭內及法院走廊接受媒體採訪時,多次使用「混蛋」、「無恥」、「不要臉」等字眼形容張詠惠法官,並批評「司法墮落」、「完全違反言詞審理主義、公開審理主義、直接審理主義」等言論。
張詠惠法官認為其人格及名譽受到貶損,向張靜提起公然侮辱告訴。北檢偵查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張靜。台北地院審理時,張靜雖承認說過相關言語,但辯稱這是「怒罵」而非「辱罵」,是針對張詠惠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怠於職權行使的評論。
法院認定張靜的言詞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貶低法官社會評價,構成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千元。張靜不服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身為執業律師在法庭內辱罵法官,顯然不尊重他人名譽,維持原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