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日發布聲明,針對罷免案連署查對程序進行說明。中選會表示,選務機關在查對罷免案後,若發現有一件以上的連署是提議前死亡簽署或存在其他疑似偽造情況,即會依法進行告發。在已收到的61件罷免案中,中選會已向最高檢察署告發41件涉嫌偽造或已故者連署的案件。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特別澄清,這些告發均採「未指名告發」方式處理,即未具體指名特定人為被告,而是檢附犯罪嫌疑資料後移送司法機關。這種做法是依法循例辦理選務的標準程序,與某些人士所稱的「指名告發」說法不符。
關於告發標準,中選會解釋,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若知有犯罪嫌疑,應進行告發。選務機關在經過各地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與各地選委會查對後,如發現有一件以上是提議前死亡簽署或有其他疑似偽造情事,即會依法進行職務告發,交由司法檢調機關依法偵辦。
在偽造連署的判定方式上,中選會表示,依據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等規定,各地選委會在查對提議人名冊時,若發現有同一筆跡代簽或偽刻印章等涉嫌偽造情況,可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確認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各地選委會應綜合其他事實認定提議人名冊是否有偽造情況,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在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作為提議人名冊刪除的理由。
至於死亡連署的認定標準,中選會明確指出,符合資格要件的提議人若在罷免案提出日後死亡,其提議仍然有效;但如果提議人在罷免案提出日前已死亡,則應予以刪除。中選會強調,相關規定都有明確的依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