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是改造人
(圖/AI生成)
(圖/AI生成)
許多管理者在帶領團隊時,最容易陷入一個迷思:總想改掉部屬的個性。看到有人做事慢,就希望他變得雷厲風行;看到有人沉默寡言,就要求他積極發言;看到有人謹慎保守,又期待他能大膽創新。
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指出,人才開發的目的並非改造一個人的個性,而是幫助他發揮長處,讓工作更有成效。當一個人進入職場時,個性大致已經定型,管理者若試圖改變成年人的性格,不但效果有限,也容易造成挫折與衝突。
杜拉克認為,雇傭關係本質上是一種績效契約。組織聘用員工,是期待他完成工作、創造成果,而不是要求他變成主管喜歡的樣子。每個人都有不同特質,有人行動迅速,有人思考周延;有人善於溝通協調,有人擅長專注執行。好的管理不是把所有人塑造成同一個模樣,而是讓不同特質的人,都能在適合的位置上發揮價值。
現實中,許多團隊的問題都是錯把心力放在改變人的個性。當管理者不斷要求員工變成另一個人,容易產生壓力、抗拒與內耗;反之,若能看見每個人的優勢,建立清楚的目標與績效標準,並依據個人特質分配工作,團隊反而更能展現整體效能。
不過,若將這個觀點放在公務體系中,還需要進一步理解其中的差異。企業強調的是工作成果與績效表現,而公務體系承擔的是公共責任,面對的是人民權益、社會秩序與政府公信力。因此,公務人員除了完成工作之外,還必須具備使命感、責任感與服務精神。
然而,這並不表示要改造一個人的性格。公務體系需要培養的,是對國家、法律、人民及職務倫理的忠誠,以及盡責、守法、專業與廉潔的工作態度。忠誠不是對個別長官的盲目服從,而是對公共利益的堅持;熱愛工作也不是口號,而是落實在每天的職責之中。
因此,成熟的管理不是塑造一致的性格,而是建立共同的價值與紀律。讓外向的人發揮影響力,讓內向的人展現專業力;讓行動快的人衝鋒陷陣,也讓思考深的人提供判斷與策略。在共同的目標與責任之下,讓不同特質的人各展所長,這才是真正尊重人的管理,也是最有效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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