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成公然辱罵賴清德遭判拘役20天 宣布放棄上訴:不願浪費司法資源
林國成公然辱罵賴清德遭判拘役20天。資料照片/民眾黨屏東縣黨部提供
林國成公然辱罵賴清德遭判拘役20天。資料照片/民眾黨屏東縣黨部提供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前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今年在反罷免活動中,公開以「X你娘」等粗鄙字眼辱罵總統賴清德,遭提告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終結,判處林國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不過林國成今(1)日主動發出聲明,宣布放棄上訴權利,願意接受判決結果。
林國成在聲明中指出,針對賴清德總統以個人身分提起的妨害名譽告訴,法院已作出裁決。他雖然認為造勢場合的發言屬於政治性言論,內容涉及公共事務評論範疇,理應受到言論自由的高度保障,且身為國家元首的賴清德應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但他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不願再耗費司法資源。他也坦承,自己當時身為政治人物,在公開場合因情緒激動而口出失言,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確實不妥,因此決定放棄上訴,接受法院判決並繳納罰金。
林國成同時表達感謝,特別提到無償協助處理本案的律師,以及這段期間傳訊關心、給予支持的友人。他透露,有不少來自台南、高雄、屏東的南部鄉親主動致電表示願意代為繳納罰金,對此他深受感動並心領好意,但強調罰金將由自己負擔。他最後呼籲,希望本案就此落幕,不要再加深社會的對立與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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