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掏500萬為郭台銘買連署 屏議長周典論更一審判3年4月
周典論是郭台銘的支持者,他自掏腰包幫郭連署,讓他遭收押200天,成為少見現任議長遭收押的案例。翻攝屏東縣議會
周典論是郭台銘的支持者,他自掏腰包幫郭連署,讓他遭收押200天,成為少見現任議長遭收押的案例。翻攝屏東縣議會
(記者孫福應/綜合報導)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以金錢收購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連署書,高雄高分院今(27日)更一審宣判,周典論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連署賄賂罪判處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周典論被控花500萬元,在2023年總統大選前,為無黨籍的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時收購連署書,周分別於2023年9月交付500萬元給周品全,由周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票500元收購連署書。一審屏東地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之連署賄賂罪,判處4年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周與檢方均上訴。
周典論上訴時稱,他自掏腰包500萬元,給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同案緩起訴確定),是為了激勵周品全努力找人連署,因周品全反映推動過程中,受限個資法等推動有困難,才會請他參考老鼠會的找人方式,一傳十、十傳百達到連署成效。
周典論強調,他明確交代這筆錢是要推動連署的工作費,不能把錢拿給連署人,且全案他只跟周品全接觸,其餘人怎麼做他不知道,否認有違反選罷法犯意與犯行。
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周所提供給中選會的連署書有效連署份數只有4份,對選情影響有限,故2025年4月改判3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去年12月認為事實調查未盡、法律適用待釐清,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郭台銘全國連署過程中,多處傳出賄選官司,但目前只有新竹縣的前國民黨中常委范成連被判刑3年定讞,另一個因拒絕認罪而被判刑的就是周典論,其他涉案人因認罪都已被緩起訴或易科罰金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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