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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27億元確定扣押!百億博弈大亨洗米華遭重擊 闊借沈慶京60億淪呆帳

獨家/27億元確定扣押!百億博弈大亨洗米華遭重擊 闊借沈慶京60億淪呆帳

(記者張麗娜/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弊案,擴線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左手賣右
手」,從中獲利31億餘元,並把其中29億餘元交給綽號「洗米華」的百億澳門博弈大亨周焯華控制的「銳亮台灣分公司」,藉以償還60億元賭債。《鉅聞天下新聞網》調查,銳亮母公司「銳亮環球」不滿存款27億餘元全遭台北地院凍結,跨海提起抗告,日前經高等法院駁回,全案確定,27億元確定扣押,而60億元也恐淪呆帳,重擊洗米華。

外傳沈慶京沉溺賭博,積欠大筆賭債,加上威京集團的債務金額高達新台幣181.8億元以上,其中一名債主為澳門太陽城集團創辦人洗米華,款項約60億元(15億元港幣)。為了催討這筆錢,洗米華多次透過管道打官司索錢,與沈慶京攻防多時,最後雙方協商以「對折價」約32億元(8億元港幣)償還債務。

北檢懷疑沈慶京為了處理這筆賭債,把旗下企業「鼎越開發」當左手,以超出鑑價及市場行情82億餘元的總價372億餘元,向右手「京華城公司」買下京華城土地,再以辦理公司減資的方式,把獲利款項中的29億4161萬9248元,透過旗下39家關聯小公司所設不同帳戶來回轉出、轉入,利用不實契約,開立30張支票交與銳亮兌付,存入聯邦銀行帳戶。

調閱全數帳戶金流後,北檢研判銳亮資本額僅50萬元,且無商業實績、聘用員工、獨立營業場所等情事,應是空殼公司,考量其帳戶內還有27億9221萬9166.64元,若不及時攔阻,一旦遭匯出海外將難以追回,因而決定向北院聲請扣押銳亮全數存款,以利日後沒收,並把銳亮台灣分公司名義負責人朱少芬列為《洗錢防制法》等罪被告。

身為澳門人的朱少芬不在台灣,接獲北檢傳喚拒絕來台說明,慘遭通緝。明明是名通緝犯,朱少芬不親自到庭,反以母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銳亮環球有限公司」負責人身分,跨海重金委任具有司法官經歷的鍾信一、吳明蒼、陳諾樺等三名律師代打,力搏保住27億元資產。

北院認為,銳亮既未實際營業,與京華城公司各股東間的契約亦屬虛偽不實,勘認聯邦帳戶內財產已符合《刑法》第38之1條規定「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的要件,因而裁准扣押戶頭內的27億餘元。銳亮不服,提起抗告,一度獲得高院採認,撤銷發回,扳回一城,惟北院更審後,依舊維持扣押裁定,氣得銳亮二度提起抗告。

依照慣例,高院審理這類抗告案件原則上不會開庭,未料本案的受命法官竟然罕見通知檢辯雙方到庭,甚至一度揭示或許會「自為裁定」的態度,也就是在撤銷北院裁定後,不循例發回更審,而是自為改裁銳亮抗告成功「勝訴」,拋出風向球,讓銳亮的律師信心大振,也使檢察官相當緊張,沒想到日前裁定出爐,結果竟是「駁回」銳亮抗告,情節峰迴路轉,跌破兩造眼鏡,檢察官才鬆了一口氣。

高院說明,交付給銳亮的29億餘元款項,不僅具有沈慶京所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的犯罪所得性質,亦屬沈慶京、朱少芬共同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的本質、來源、去向,有洗錢罪嫌,可認朱少芬以空殼公司銳亮銀行帳戶,供沈慶京作為犯罪所得資金的停泊中繼點,具「明知他人(沈慶京)違法行為(洗錢行為)而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身分,北院據此裁定扣押帳戶內的新台幣27億餘元,並無違誤,也沒有過度扣押、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故裁定駁回銳亮抗告。

沈慶京原本要償還洗米華的27億餘元,現在確定遭到法院扣押,未來若判處有罪,將面臨被沒收下場,而朱少芬也遭到波及,成為洗錢罪通緝犯,另案偵辦中。對被澳門法院以在中國非法經營跨境賭博、洗黑錢及創立犯罪集團,判刑18 年、沒收約1000億元(248 億港幣)、身陷囹圄的洗米華來說,明明是債主,煮熟的鴨子卻飛了,一毛錢都拿不回來,賠了夫人又折兵,處境雪上加霜,更為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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