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發現,中國知名企業浪潮集團及其美國子公司,分別指示陳姓與黃姓兩名台灣男子,在台非法設立公司及研發中心,大肆招攬國內高科技領域人才。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公司法等罪嫌,將兩人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浪潮集團為全球前三大伺服器供應商,陳姓男子於民國104年1月間受該集團指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在台灣設立「數字雲端公司」並擔任負責人,專門延攬高科技人才投入機上盒的研發、測試及應用等業務,相關員工薪資與營運費用均由浪潮集團旗下子公司「香港商滙眾物聯網香港有限公司」支付。
檢調進一步查出,陳男在設立數字雲端公司過程中,雖已繳納股款,卻在完成公司登記後隨即將股款收回,導致主管機關誤認股款已全數到位,嚴重影響公司登記資料管理及資本額審查的正確性。104年8月間,香港商滙眾物聯網香港有限公司雖曾向經濟部申請來台投資數字雲端公司,經多次要求補正資料後,遲至105年6月14日才獲核准。
此外,浪潮集團於113年間再度指示黃姓男子在台灣成立美國Aivres公司的台灣地區研發中心,持續招攬高科技人才並僱用員工從事AI伺服器研發工作,該研發中心所有員工薪資及營運開支均由浪潮集團與Aivres公司負擔,藉此手法延續在台非法經營業務活動。
檢方指出,陳男涉犯修正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關於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之規定,另涉犯公司法收回股款罪嫌;黃男則涉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兩人均已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特別強調,高科技產業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命脈,近年來屢見中國企業透過各種手段掩護,在台灣非法設點營業並挖角人才。對於此類滲透國內高科技產業、非法招攬人才從事營業活動的犯罪行為,檢方將持續嚴厲追訴,全力捍衛國內高科技產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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