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劉香君的丈夫、前電視節目製作人李能謙,被指控遭中國情報人員吸收,在台從事軍事情報蒐集工作並收取報酬。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名,將李能謙等5人提起公訴,並對主嫌李能謙具體求刑12年。
本案源於一起詐欺案件的偵辦。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刑大調查期間,發現李能謙等人涉嫌冒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等知名人士身分,透過偽造的臉書粉絲專頁及投資廣告詐騙民眾,涉案金額逾新台幣1300萬元。檢警於去年6月執行搜索及約談,李能謙以2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後續在分析扣押物過程中,進一步發現李能謙涉及國安案件,檢方隨即擴大偵辦,聯合新北市刑大、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及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等單位共同追查,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軍事安全總隊協助溯源。去年12月,李能謙遭拘提到案後,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根據檢方調查,李能謙於去年2月前往中國福州期間,遭代號「福州溫泉」的中國情報人員吸收,雙方約定由李能謙刺探、蒐集並交付軍事情報以換取報酬。李能謙隨後指示友人徐胤豪協助,從微信暱稱「漢堡」的男子處取得包含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國軍單位軍職人員及一般國人在內共3000多筆個人資料檔案,並於同年4月透過Telegram將其中6個檔案傳送給「福州溫泉」。
檢方進一步查出,李能謙於民國113年5月間,偕同友人張家凌赴中國廣州,與中國軍情人士「小藍」及其助理、上司餐敘。席間「小藍」表明自己為中國軍方人員,要求李能謙與張家凌協助對台灣軍方進行情報蒐集,並承諾依資訊機敏程度給予相應報酬。李能謙與張家凌為獲取資金,當場應允合作。
李能謙返台後隨即指示另一名友人彭永聰刺探並蒐集軍職人員個資及機敏軍事資訊。彭永聰於113年5月22日透過微信,將以新台幣5000元向不明人士購得的50名軍人名單及個資檔案傳送給李能謙。李能謙隨後聯繫「小藍」提供該份軍人名單,並開價人民幣5000元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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