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外籍母親於民國111年在台中產下男嬰,經DNA鑑定確認生父為台中市民,然而因母親在母國仍有婚姻關係,導致孩子至今無法完成戶籍登記,成為「戶籍孤兒」。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及張芬郁今日於市議會聯合質詢,要求市府積極協助孩童取得戶籍。
謝志忠指出,男嬰出生後第4天即透過DNA鑑定確認親子關係,但因外籍母親在母國的婚姻尚未解除,依法推定孩子為前夫之子,戶籍登記因此受阻。外籍母親隨後在母國透過法院判決離婚,並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同時為孩子提起否認之訴,於113年取得法院判決確定。然而判決確定至今已逾17個月,孩子仍未能順利入籍。
謝志忠表示,這名孩子經台中地方法院認證為台中市民之子,祖母三年前原本滿懷歡喜迎接新生命,卻因戶籍問題,孩子就醫無法享有健保須全額自費,也無法進入托嬰中心,眼看9月幼兒園即將開學,報名同樣遭遇困難。他要求民政局儘速啟動行政裁量,研議可行方案,讓孩童取得基本身分保障,避免受教權與成長發展權益持續受損。
王立任也質疑,所有證據包括DNA鑑定報告與法院判決,均證明孩子是台灣人的孩子,市府為何遲遲不動用行政裁量權協助登記戶口,導致孩子的社會福利權益一再被延宕。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回應表示,認同議員觀點,應運用行政裁量權讓孩子先行登記戶籍,若日後出現其他異議再另行處理,以保障孩子權益為優先考量。法制局長李善植則解釋,由於孩子是在外籍母親與前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法律上推定為前夫之子,先前法院判決僅推翻此一推定,但要確立孩子與生父的法律關係,仍須透過親子關係確認之訴。若生父與生母日後完成結婚登記,可透過準正程序使孩子取得婚生子女身分。市府強調將積極協助孩童儘速取得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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