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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更環保 花蓮免費發鮮花推「以花代香」減碳祭祀

清明節即將到來,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環保祭祀、淨零排放」政策,鼓勵民眾採用「以花代香」的綠色掃墓方式。自3月28日起,全縣13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將提供免費鮮花,讓民眾以鮮花取代焚香燒冥紙,在慎終追遠的同時也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指出,為落實永續發展理念,近年來積極推行減碳祭祀措施。清明連假期間特別備妥精美鮮花及掃墓用品,供民眾免費索取,盼鄉親以更環保、安全的方式追思先人。此外,縣府也同步推動綠色交通,規劃清明返鄉專車,呼籲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以紓解車潮並降低交通碳排放量。

民政處說明,今年清明掃墓便民服務自3月28日至4月3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民眾可前往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4日及5日則於公墓與納骨塔現場設置服務據點,發放鮮花及礦泉水等掃墓物資,數量有限,發完為止。詳細領取地點及相關資訊,可至花蓮縣政府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及LINE官方群組查詢。

富里鄉長江東成表示,清明節是追思先人的重要節日,但歷年來因焚燒紙錢、香燭引發火警的事件屢見不鮮,不僅威脅公共安全,也加重消防單位的負擔,事前預防與民眾配合至關重要。他提到,近期鄉內公墓已發生數起零星火警,幸好及時通報消防人員迅速撲滅,未釀成重大災害。

花蓮縣消防局各分隊已展開搶救演練,並加強宣導防火觀念。消防局提醒,若民眾仍有焚燒冥紙、香火的習慣,請至公所設置的集中燃燒處統一焚燒,並謹記「四不二記得」原則: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熄滅餘燼、記得收拾垃圾。

消防局也特別強調,任意焚燒雜草造成空氣污染,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及第6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危及公共安全,更可能觸犯刑法放火或失火罪,面臨刑事追訴。呼籲民眾掃墓祭祖時務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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