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期選商年底前完成 政府同步推動深水區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
離岸風電3-3期選商年底前完成。台電提供
離岸風電3-3期選商年底前完成。台電提供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台灣離岸風電發展持續推進,截至去年底累計裝置容量已達4.4GW,躋身全球第五大離岸風電市場。儘管當前建置中的風場面臨成本上升等挑戰,經濟部為因應企業日益增長的綠電需求,積極推動新一輪選商作業,目標在今年底前完成3-3期選商,並同步啟動浮動式示範風場計畫,為台灣風電邁向深水區奠定基礎。
總統賴清德今日表示,在檢討核電廠是否重啟的同時,政府仍將持續支持綠能產業發展,涵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小水力發電及氫能發電等多元領域,強調兩者可並行推動,不存在矛盾與衝突。
依據政府公布的淨零排放路徑,離岸風電被視為能源轉型的關鍵支柱,2030年累計設置量目標訂為13.1GW,2050年則規劃達到40GW至55GW。除了滿足企業綠電需求外,環境效益同樣顯著,初步估算年減碳量可達上萬噸。
台灣離岸風電發展採取「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策略。第一階段於苗栗外海成功建立首座商轉風場,第二階段引進更多國際開發商參與,包括彰芳西島、海能、允能、海龍及大彰化等風場。自2022年起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時期,目前已完成3-1及3-2期選商。然而,受全球通膨及國際政經局勢影響,離岸風場建設成本持續攀升,各國風場招標趨於保守,台灣同樣面臨逆風,目前僅CIP渢妙一風場順利完成融資。
除了外在環境因素,風電國產化政策也對開發成本造成壓力。政府推動國產化的初衷,是期望藉由大規模風場開發建立本土供應鏈,帶動鋼鐵、造船及機電產業轉型升級,並強化國家能源韌性。然而隨著全球供應鏈緊縮與通膨持續影響,加上2024年歐盟就國產化措施擬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申訴的壓力,台歐雙方經過多回合諮商後達成共識,未來台灣離岸風電開發計畫將不再強制要求國產化。
能源署預計今年第一季確定3-3期選商規則,以ESG承諾(如在地採購)取代過去的國產化義務,本期將釋出3.6GW容量,同一開發商最大獲配容量上限調整為1GW,併網時程設定在2030年至2031年間。此外,本期首度導入「早鳥獎勵」及「容量擴充」機制,以鼓勵有執行力團隊投入。
業界關切3-1、3-2期有解約或釋放案場是否納入3-3期,能源署已數度強調,這部分會另外招商;至於3-4、3-5、3-6期規劃,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指出,目前有約40GW的空間在跨部會討論中,其中較為明確的是兩岸直航航道空間、估有1到2GW,法制作業完成後會盡速釋出。
根據經濟部統計,截至去年底,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達4.4GW,已建立7座大型風場,規模為全球第5大,去年綠能投資達30億美元。今年預計有3座風場完工,屆時裝置容量總量將近一步提升至5.3GW。由於近岸優質場址趨於飽和,台灣離岸風電勢必得前進深海區域,屆時將是對台灣海洋工程、動態電纜及浮式平台供應鏈的全新考驗。經濟部預計今年啟動浮動式示範風場計畫,上半年進行公眾意見蒐集,下半年啟動躉購費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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