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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二總隊前員警離職前企圖以仿真槍彈掉包真槍 遭識破後20萬元交保

保二總隊前員警林育丞(中)涉以模型槍、假子彈掉包真槍,昨被檢方依貪汙罪聲押禁見。翻攝畫面 保二總隊前員警林育丞(中)涉以模型槍、假子彈掉包真槍,昨被檢方依貪汙罪聲押禁見。翻攝畫面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一名林姓員警在離職前夕,巡邏勤務結束後未依規定繳還配備的真槍與子彈,反而以仿真槍彈替代繳回,並將真槍及子彈私自放入個人包包中。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警方前往林男住處執行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據檢警調查,林男原任職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日前已提出辭職申請,預計於10日正式生效。林男於7日下午1時至5時執行巡邏勤務,勤務結束後卻未將配備的制式槍枝與子彈依規定繳還。所幸值班同仁在複查過程中機警察覺異狀,隨即前往林男待勤室追查,最終將真槍與子彈全數追回。

林男事後向保二總隊辯稱,近期因家庭事務導致精神狀況不佳,才會誤將仿真槍彈繳回。然而保二總隊認為,仿真槍彈與真品在顏色、外觀及重量上均有明顯差異,一般不可能混淆,且員警同時攜帶仿製品執勤的情形極為不尋常,研判其中另有隱情,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介入偵辦。

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新北市刑警大隊及保二總隊,對林男住處進行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非法持有制式手槍與子彈等罪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台北地方法院昨夜審理後,今天凌晨裁定林男以2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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