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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代購保健品小心觸法!6類產品在台列藥品管理 違規販售最高罰200萬

隨著出國旅遊風氣興盛,不少民眾喜歡前往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大量採購保健品,部分人甚至將多餘的產品放上網路轉售,藉此貼補旅費。然而,這樣看似無害的行為,實際上可能已經觸犯法律。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特別發出警告,提醒民眾留意相關規範,以免因不了解法令而誤踩紅線。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近期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熟悉規定而違法的案例。部分民眾看準代購商機,將從國外帶回的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及高劑量維生素C等產品,放上網路平台進行販售;另有民眾因自用不完,將鼻舒膏、高劑量纈草以及遠紅外線磁療鎮痛貼上網轉賣。這些在國外看似普通的保健商品,在台灣卻被歸類為藥品管理範疇,未經許可擅自販售已構成非法行為。

根據衛生福利部規定,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以及符合基準表規範的高劑量維生素或礦物質等6類產品,在國內均屬藥品。一般民眾若未取得藥商許可證便擅自銷售,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更嚴重的是,若販售的產品屬於未經核准輸入的禁藥,還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等刑事責任,後果不堪設想。

台南市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呼籲,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應透過正規醫療管道就醫,切勿自行從網路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的國外藥品,以免發生不良反應時求助無門。同時也提醒從事網路販售的賣家,在上架商品前務必仔細確認產品屬性,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疏忽或貪圖小利,而讓自己陷入法律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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