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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辯稱「視線受阻」未禮讓行人 法官:後車都能看見,駁回訴訟

一名駕駛阿輝(化名)於2022年11月在台北市一處路口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被罰6000元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阿輝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聲稱當時視線被其他車輛阻擋而未注意到行人,並質疑檢舉影片可能遭偽造。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從檢舉影片清晰可見,當阿輝駛近路口時,兩名行人已站在行人穿越道上。雖然附近停有一輛小貨車,但並未阻擋視線。阿輝的車輛抵達行人穿越道時,既無煞車燈亮起,也無減速跡象,直接從行人前方通過,當時車輛與行人相距約1.2公尺。

法官指出,檢舉人的車輛就在阿輝後方,且在阿輝通過路口後立即暫停禮讓行人。法官認為,既然後車駕駛能清楚看見行人,阿輝應當也能看見,但他「應注意且能注意卻未注意」,確實有過失。此外,檢舉影像經查證無偽造痕跡,法院最終駁回阿輝的訴訟。

關於阿輝質疑5分鐘內連開2張檢舉罰單不合理的說法,法官表示這不屬於本案審理範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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