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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女撞死派出所長判處死刑 劉宗鑫家屬感謝司法彰顯正義

新北地方法院今日針對陳嘉瑩毒駕拒檢、衝撞並拖行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致死一案,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宗鑫家屬聽聞判決後激動落淚,向法官下跪磕頭表達謝意,並表示「台灣司法是有正義的,正義不會遲到」。

事件發生於113年9月30日深夜,劉宗鑫執行攔查勤務時,遭持有毒品的陳嘉瑩開車衝撞、拖行後撞擊護欄身亡。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嫌提起公訴。案件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四天,家屬在庭上指控陳嘉瑩因持毒拒檢逃逸,殘忍開車殺害劉宗鑫且未見悔意,懇求法官判處死刑。而陳嘉瑩與辯護人則主張不具殺人意圖,死亡結果是意外;檢方則求處無期徒刑。

新北市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土城分局長沈明義等人到場陪伴家屬聽判。審判長宣判後,劉宗鑫家屬激動流淚,衝到法庭中央下跪磕頭,高喊「謝謝法官」。劉宗鑫父親表示,非常感謝判決能如他們所願,證明台灣司法是有正義的,也感謝全國民眾持續關注此案。

生命權平等協會理事長林志豪感謝審判長許必奇帶領的合議庭立下判決典範,以及新北檢公訴檢察官認真蒐證,讓受害者家屬得到遲來的正義。土城分局長沈明義表示,判決結果代表社會支持警察執行公務,將讓警察在執勤時更有支撐力量。時任土城分局長陳建龍也表示,劉宗鑫是他的同事,更是一輩子守護的家人,警察團隊會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劉宗鑫家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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