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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威全專欄/攀爬101 商業演出不能豁免工安規定

施威全專欄/攀爬101 商業演出不能豁免工安規定

攀岩家成功徒手攀登台北101大樓,工傷協會發言:「工殤碑還在,工安卻不見了」;社群網站一片罵聲,認為工傷協會不該把極限運動與工安混為一談。但依法而言,運動的商業演出如同娛樂文化表演,皆不能豁免工安規定,若有例外也要有法律基礎。日本勞動法令為例,各種特技演出必須有防護措施,沒有例外。

因此馬戲在日本演出,空中飛人的身影依舊俐落曼妙,但可能摔死受傷的驚險刺激,就少了一些。

工傷協會說:「台北 101 公然挑戰蔣萬安市長職安公權力」,當臺灣人正陶醉於國家/都市行銷的聲浪,工傷協會的發言當然煞風景。但都市地景的解讀本就是有階級立場的,如同建築教授夏鑄九評〈都市意象〉的論述:「城市的閱讀是意識形態的仲介與斡旋。」梵諦岡聖彼得大殿,彰顯天主的榮耀與教宗的權威,卻也是罪犯被迫勞動的成果;類似的例子,萬里長城是中國驕傲的龍脊,也是無數孟姜女哭泣的白骨葬身之地。當下人們穿著名牌、拿名包,找到流行的認同也就找到自己在同儕社群的立身之地,用

台北101做為認同的對象,把自身處境鑲繫於城市/國家的建設驕傲,這也很正常。

台北101是資本主義拜物教的教堂,而工傷協會提醒工殤紀念碑的存在,在101旁信義路上,標誌著因為興建101從高處墜死的勞工,工傷協會如同孟姜女。君主可以藉萬里長城歌頌民族偉大,為何孟姜女不能放聲一哭?

當年勞工墜死與地震有關,若說101的設計標準與建管法令必須能抵擋地震,當豪氣宣稱「地震來了101不會倒」時,為何「地震來了工人不會死」不能成為值得追求的道德?孟姜女看長城不會覺得它偉大;關注工傷者看101當然不會覺得光榮,只是想起亡者。

或許工傷協會的提醒與質疑,戳了一下城市/國家光榮的驕傲;社群媒體上對工傷協會的罵聲,正是源自隱藏在名牌衣飾裡的隨波逐流?這一群,雖然從眾快樂歡呼,但其實對自身處境不自在的群體?

攀爬101的商業演出有NETFLIX的傳播,同樣與101有關的高空驚悚紀錄片,導演林靖傑的〈台北幾米〉,紀錄了101興建過程中施工電梯女操作員的工作與生活。高空施工電梯與腳下深淵之間,沒有鋼筋水泥,而是欄杆,電梯裡的告示清楚說明防護的脆弱與使用的危險,告示用多種語言書寫,因為參與興建者有外勞。可以說101是臺灣的驕傲,但別以「臺灣」壟斷了外勞的付出。

女操作員待在驚悚的施工電梯,是日復一日,不是只有90分鐘。極限運動的攀爬家有技術、體力挑戰極限,值得尊敬,他讓101更出名;施工電梯女操作員,也是101屹立地表的貢獻者。當下企業講究企業社會責任,以ESG與SDGs做為指標,負責營運101的台北金融大樓公司就應該初一十五到工殤紀念碑悼念,購買〈台北幾米〉版權辦活動放映,買國際影音頻道的時段放映,把施工電梯女操作員的身影做成藝術品,陳列於101觀光紀念品販賣店。

攀爬101的運動員說他不是為錢而爬,值得尊敬,但他獲得鉅額報酬,NETFLIX也直播。運動很神聖但此次活動就是商業演出,不是個人運動,不同於個人到學校操場跑步或高山攀爬。這次攀爬101活動的攝影師,吊在高空近兩小時,他當然是勞工,他在工作當然是勞動法令監管的對象。攀爬者做商業演出但為何無須繫上安全裝備,主管機關若依法行政,應該有具體的法律理由同意他可以不用安全裝備,這就更證明了,整個商業演出是勞動主管機關的監理對象,高空攝影師有防護措施、攀爬者沒有防護措施,主管機關應都掌握了。

又例如,表演者與相關工作人員來台,若在台有僱傭關係,其入境簽證涉及能否在台合法工作、領報酬,豈止涉及勞動主管機關,也牽涉移民署。移民署若以特例專案方式同意,應有文化主管機關的規定或意見表示為依據。

這是各相關機關面對此次活動該有的做為,若有機關沒把關,就是失職。運動的商業表演不是法律化外之地。工傷協會沒有否定極限運動,而是討論工安與政府角色,為何不行?錯在哪裡?當社會一片錦上添花聲,工傷協會提醒曾有駭人慘劇,工人從101摔落,其實這是其長年一貫的關切,沒有工傷協會幾位工作者的堅持奮戰,101的工殤紀念碑不會是放在信義路上,而早被台北金融大樓公司想辦法遮掩,擺在陰暗不起眼角落。

明星喜歡攀爬光彩,但若有人見人未見之處,蹭明星聲浪,訴說著社會角落的黑暗面,即便訴說這傷疤挑戰了社會成見,讓人不舒服,這有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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