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日前公布新一波重要警職人事調整,共計68名警職人員將於115年1月26日統一交接到任。此次調整涵蓋警政署科長、航空警察局分局長、直轄市與各縣市警察局督察、主任秘書、督察長及分局長等重要職務。
警政署表示,本次人事調整主要針對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等重要警職職缺進行遴補。遴選過程由署內相關主管共同評估,依據人選品操、學能、工作績效,以及考量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原則後做出決定。
此次異動包括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分局長職務調整,也涉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以及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等職務調任或陞任。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亦有大幅調整,涵蓋本島及離島地區,包括金門、澎湖等地,藉此強化警政運作與區域平衡。
人事調整分為四大類: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分局長共7人;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共10人;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共13人;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共38人。所有調任與陞任人員將於1月26日完成交接正式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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