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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接受分手,闖入前女友住處施暴並持續騷擾

一名31歲張姓男子因無法接受外籍女大學生提出分手,於去年11月闖入對方租屋處並實施性侵,事後還匯款2000元至被害人帳戶。嘉義地檢署已完成偵查並提起公訴,法院裁定繼續羈押被告。

根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張男自去年10月起,因女友提出分手而心生不滿。在多次傳訊息要求見面遭拒後,於11月19日晚間侵入女友租屋處。當女友返家後,兩人發生爭執,張男強行脫去對方衣物並以衣物綑綁其四肢,對被害人實施性侵。過程中造成被害人手腳瘀青,張男也因被害人反抗而被抓咬背部及手背。事後張男離去時,還匯款2000元至被害人帳戶,並留言「回覆Line」。

檢方表示,事後張男持續透過社群媒體騷擾被害人,以討債為由發出「不出來我就PO」、「你媽媽朋友,我全部都給他們」等恐嚇訊息,甚至在被害人實習公司的Google評論區留言「女友欠錢沒還,現在人消失了」,使被害人長期生活在恐懼中。

被害人最終向租屋處管理人員求助,並在確認張男離開後才敢報警。然而報案後返回住處時,又發現張男在門外等候,警方隨即報請檢方核發拘票將其拘提。

檢方調查發現,張男過去曾有多次家暴紀錄,包括在2018年和2019年多次毆打當時的同居女友,以及在2023年騷擾前妻等行為。考量其再犯風險,檢方依侵入住宅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繼續羈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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