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出自《法華經·方便品》,意指佛陀所說的涅槃並非實質的「沒有」或徹底「滅絕」,而是因為一切現象(諸法)本來就具有寂靜、清淨、不生不滅的自性 (常自寂滅相),佛陀只是引導眾生去體悟這原本就存在於萬事萬物中的真理,而非創造一個新境界。
古代有一位禪者,長年誦讀《法華經》,他反覆思索「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愈想愈覺深奧,卻總抓不到那個關鍵。
有一天,他行走於戶外,正值春日。忽然聽見黃鶯在柳梢鳴唱,眼前百花自然盛開,萬物各依其時,各安其位,沒有刻意安排,也不需要外力推動。就在那一刻,他心中長久的疑惑忽然鬆開,明白經文所指的,就是此刻正在發生的一切。於是寫下這首偈語:「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春至百花開,黃鶯鳴柳上。」
前兩句是經文的義理,一切法本來清淨寂靜。後兩句則用最日常的畫面說明這個道理:春天一到,花自然會開,黃鶯自然在柳樹上歌唱,不是刻意安排,也不需要外力推動,一切只是順著本性,如實呈現。
煩惱多半不是事情本身帶來的,而是心被境界牽著走,忘了回到根本。
一位婦人,丈夫與孩子相繼意外身亡,悲痛之下來到河邊痛哭,甚至想尋短。有位法師路過,問她為何如此絕望。婦人哽咽地說,三年前她嫁了一位好丈夫,又生了一個可愛的孩子,原以為從此擁有完整的家庭,卻在短短時間內全部失去,覺得人生再也沒有意義。
法師沒有急著勸慰,只問她:「三年前,你是什麼樣子?」婦人愣了一下,回答說,那時還是單身,一個人過著自在的生活。法師便說:「那麼現在的你,只是回到了三年前的狀態。你曾經得到過,如今回到原來,真的『失去了一切』嗎?」婦人一時無言,心中的悲痛雖沒有立刻消失,卻第一次看見,自己緊緊抓住的,不只是親人本身,而是那個「曾經擁有」的執著。
修行不是等未來開悟,也不是追逐特別的境界,而是此時此刻,看清事情的本來面目。當心不隨境轉,清淨自然現前。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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