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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消防分隊長涉境外吸金案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市消防局一名洪姓分隊長被控涉嫌參與境外吸金平台,向警察及義消人員推銷低投資高報酬方案,導致多人蒙受損失。台南地檢署於1月16日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台南市消防局表示,該名分隊長已依法停職。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接獲檢舉後已全力配合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及司法單位調查,絕不包庇。消防局長楊宗林表示,洪姓分隊長案發時已遭行政懲處,包括調離非主管職務並記2小過,調查結果也已移送司法單位處理。台南市長黃偉哲強調,市府對公務人員違失行為一律依法辦理,絕不寬待,並已責成相關單位全力配合調查,以維護公務體系廉潔及市民信任。

據了解,檢方於1月15日搜索洪姓分隊長住處與辦公室,查扣相關證物。訊問後,檢方以其涉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罪嫌重大,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洪姓被告雖然否認犯行,但根據證據可認其涉犯主持犯罪組織罪、共同詐欺取財罪、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非法銷售境外金融商品及非法多層次傳銷等罪嫌疑重大。法院考量被告與同案被告為同財共居之家庭成員,已有勾串之舉,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本案可提出抗告。

消防局強調,廉潔操守是消防機關最基本的核心價值,對任何違法失職行為秉持「零容忍」立場,將持續加強廉政教育與督導管理,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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