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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布塑膠食品容器具稽查結果 樂扣樂扣砧板等8件產品標示不合格

食藥署近日公布「114年度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結果」,在245件受檢產品中,有8件因標示不符規定而遭裁罰,其中包括知名品牌「樂扣樂扣」的砧板因未標示原產地而被地方衛生局開罰3萬元。

此次稽查專案於114年9至10月間進行,食藥署協同全國22縣市衛生局共查核27家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以及多家販售業者。在245件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的標示檢查中,有237件合格,8件不合格。

違規產品除了「樂扣樂扣莫蘭迪雙面PP料理砧板」外,還包括焙蒂斯品牌的烤盤產品,因外包裝標示「鋼材+矽利康不沾塗層」,未以明確的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材質而被罰3萬元。其他違規產品包括「耐熱塑膠袋」(淨重未依法定度量衡單位標示)、「9oz冷/熱免洗咖啡杯」(未標示淋膜材質名稱)、「22-250冷水杯」(未標示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警語,且本體未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材質名稱)、「不沾披薩烤盤」及「加賀牌日風筷」(標示使用簡體中文且未標示數量、原產地、製造日期)等,均被地方衛生局裁處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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