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家批發公司因進口貨物夾藏愷他命,遭裁處高額罰鍰卻拒絕繳納,公司負責人最終被法院裁定管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表示,該公司目前仍欠罰鍰3532萬4000元,周姓負責人經聲請後,已於12日晚間被裁定管收並送往管收所。
台南分署指出,該公司於2014年間報運進口雜貨,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驗時,發現貨櫃內夾藏愷他命,屬《懲治走私條例》規定的管制進口物品,因此依《海關緝私條例》裁處罰鍰3672萬8024元。扣除原繳保證金後,仍欠3553萬5800元,因逾期未繳,案件被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僅收回21萬1800元,至今仍積欠3532萬4000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53歲周姓男子自2016年起擔任該公司負責人,期間公司帳戶於2016年至2020年間,累計提領金額超過1000萬元,另有700多萬元銷售收入,卻都未用於清償罰鍰。台南分署表示,周男在執行期間多次被傳喚卻不到場,電話聯繫也故意不接,明顯有規避執行的情形。
分署於2025年12月12日上午將周男拘提到案,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要件。台南分署隨即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院於當日下午開庭審理,並於晚間6時25分裁定准予管收,周男隨即被送往管收所執行。
台南分署強調,對於高額罰鍰拒繳、刻意規避執行者,將依法採取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貫徹公權力,確保國家法令尊嚴與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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