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長顧立雄15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時,針對資本額1900萬元的福麥國際公司得標5.7億元國防部RDX炸藥採購案的爭議作出回應。面對藍委賴士葆質疑福麥是否以國防部合約向銀行融資繳納4000多萬元履約保證金,顧立雄表示,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領域的資金運用是其成功歷程的一部分,「我們不需要非議這樣手段」,關鍵在於廠商能否如期如質履行合約。
顧立雄指出,國防部過去20年來的火藥原物料採購均採公開招標,廠商只需具備合法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國際貿易業務資格等三項條件即可參與投標。他強調,廠商必須取得外國政府的輸出許可證明和原廠證明文件,貨物運抵台灣後還需通過國防部品質檢驗才能獲得付款,若無法通過檢驗將面臨解約、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停權等嚴重後果。
國防部採購室主任趙亞平補充說明,福麥國際的履約保證金是標案預算金額8.2億元的5%,約4100萬元。賴士葆質疑福麥資本額與履約保證金金額不成比例,顧立雄則回應:「我在乎的是廠商能否透過公開招標程序如期如質執行完合約,讓國防部取得所需火藥原物料。」他表示,履約保證金制度正是用來控管廠商履約能力的機制。
關於後續檢核點,顧立雄表示,福麥國際必須在12月8日決標後180個日曆天內取得外國輸出許可證明,否則國防部將考慮解除合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面對賴士葆將此案與風電、快篩、雞蛋進口等爭議相比較的質疑,顧立雄重申,國防部的立場是開放參與投標但嚴格履約監督,且國防部「看到貨品的品質合格才會付款,我們沒有任何風險,但廠商會承受很大風險」。
顧立雄最後表示,他並非為福麥國際背書,也不確定該公司能否取得輸出許可證明,但強調廠商在投標前必須審慎評估自身履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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