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民區某社區於2024年7月遭凱米颱風侵襲,外圍環流挾帶西南風水氣帶來驚人雨量,導致該社區地下室三層全部淹水,機電、消防及電梯等設施嚴重損壞。社區居民一度面臨無水、無電及無法使用電梯的困境。
由於災後修復經費估計超過500萬元,而社區當時存款扣除緊急搶修支出後僅剩52萬元,管委會為籌措資金,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通過除調漲管理費外,還向每戶收取一次性公共基金1萬元的決議。該決議獲得123票同意,27票反對,管委會已成功向97%的住戶(242戶)收取了這筆費用。
然而,一名張姓住戶拒絕繳納此筆費用,管委會因此提起訴訟。張姓住戶辯稱,以每戶定額收取1萬元的方式違反社區規約中應按坪數比例徵收的規定,即使多數住戶已繳納,違反規約的決議仍不應被視為有效。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社區規約明確規定公共基金應依每月管理費20%收繳,且共用部分修繕費用不足時,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的應有部分比例分擔,而非以定額方式向住戶收取。法院判決管委會的決議違反規約而無效,住戶無須繳納該筆一次性公共基金。本案可上訴。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