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台中夜店爭執釀群毆 一人受傷被丟包路邊 其餘八人返回包廂繼續歡飲

台中市一群九人在夜店聚會,因舊怨引發爭執,最終演變成六對三的街頭鬥毆事件。三十一歲陳姓男子與三十歲高姓男子等九人,於22日凌晨相約在居酒屋飲酒唱歌,期間因提及過往小嫌隙而爭吵,衝突從店內延伸至店外。在馬路上的拉扯推擠中,高姓男子被打傷倒地,而其餘八人竟不顧其安危,返回包廂繼續飲酒。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於凌晨五時十八分接獲報案,指福星北路上有人受傷。警方抵達現場後立即將高姓男子送醫,並在居酒屋地下室包廂找到其他八名涉案者,他們仍在繼續飲酒作樂。

當警方到達包廂時,較為清醒的男子急於解釋「只是吵架而已」、「傷害是告訴乃論」,試圖淡化事件嚴重性。然而警方指出,超過三人在公共場所鬥毆已構成聚眾鬥毆罪,屬公訴罪。根據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警方訊問後,依法將九人全數送辦。


現正直播
加入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