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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員校園不當行為遭法辦 記大過並交保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一名43歲羅姓交通分隊員警,日前透過網路與多名同志相約在台北市校園內發生性行為,並將影片分享至社群平台。校方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於18日會同台北市大安分局,依妨害風化罪將羅姓員警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訊問後,諭令羅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

永和警分局發表聲明表示,除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外,已對羅姓警員記1大過處分,並提列教育輔導加強考核。同時,分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強調對警紀案件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原則,絕不寬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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