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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院版財劃法獲多數地方支持,少數縣市仍有疑慮

主計總處今日與國發會共同邀集全國各地方政府財政主管單位,針對行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規劃進行說明與討論。會中詳細解說中央對地方自治事項的協助架構,包含基本財政需要額、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三大部分,以及單軌、二軌、三軌制的運作方式。

根據主計總處新聞稿,基本財政需要額將優先彌補財政弱勢地區自主財源不足的差額,確保地方政府能維持基本公共服務水準。一般性補助款則專用於充實地方社福、教育及基本設施的經常性事項,並以相關指標設算分配。計畫型補助款則針對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發展需要等項目,並依地方財力級次分級補助。

主計總處舉例說明三軌制運作方式:單軌如學校水電費由地方基本財政需要額支應;二軌如一般公廁改善由基本財政需要額支應,優質示範性公廁則透過中央計畫型補助款協助;三軌如經常性疏濬清淤由基本財政需要額支應,基本水利改善由一般性補助款支應,整體治水防洪則由中央計畫型補助款支應。

會議中,多數地方政府支持行政院版的事權劃分原則,僅有少數在115年度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較多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持保留意見。部分縣市也提出希望已核定計畫型補助經費維持不變,以及確保各地方政府獲配的三項財源合計數不低於114年度水準等建議。

主計總處表示,財政部及主計總處將參酌此次會議意見,檢討後續分配及補助辦法。行政院預計於20日正式提出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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