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德集團於2017年收購東森電視的過程中,受託處理收購案的律師林則奘與其妻袁梅珍被發現在重大訊息公開前進行股票交易,獲利約133萬元,因此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處林則奘3年6個月、袁梅珍3年2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調查,茂德集團收購東森電視股權的重大消息確立時間為2017年9月6日,而重大訊息發布日為同年11月2日晚上。在此期間,林則奘利用妻子的帳戶於9月6日至13日間以平均每股8.81元買進1450張東森國際股票。後來林則奘參與併購案會議得知雙方對金額有歧異後,立即指示妻子出清持股,獲利68萬餘元。
10月中旬,林則奘受指示與賣方重啟談判,並再次將消息透露給妻子,袁梅珍隨即於10月13日至27日間以均價8.8元買進1816張東森股票,獲利65萬餘元。兩波交易合計不法獲利約133萬元。
審理期間,林則奘與袁梅珍否認犯罪,聲稱是受張高祥委託辦理收購事宜,且在買股前並不知情。然而,法院不採信夫妻倆的說詞,認為林則奘身為執業律師,具有相當教育程度和專業素養,本應恪守律師倫理規範,卻與妻子共同進行內線交易,破壞證券市場公開透明的交易秩序,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