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化名阿豪的男子,今年7月在某養生館被警方查獲與女按摩師進行性交易,因此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500元。阿豪不服處分向法院聲明異議,聲稱當時只是因緊張才回答「之前來的時候有,這次沒有」,且尚未開始按摩就被帶回派出所。然而,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日前裁定駁回其異議。
根據判決書記載,阿豪被查獲時正與一名女按摩師以1300元為代價進行性交易。在向法院聲明異議時,阿豪辯稱當時只是在包廂內等待,有人突然進入詢問他為何趴著,他回答「正在等小姐」,之後因緊張而說錯話。
法官審理後指出,阿豪在警方詢問時曾自白提及半套性交易,直到聲明異議時才改口否認。法官還強調,警方詢問過程採一問一答方式進行,語氣平和,阿豪當時精神狀況正常,能自主清楚回答問題,警方也依其陳述記載,並無不當訊問情形。
最終,法院認定原處分機關依法對阿豪進行裁處並無違誤,駁回其異議申請。此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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