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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土地扣押案更三審進展 法院將向北市府調閱資料一個月內裁定

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京華城案期間,為防止脫產聲請扣押京華城改建現址土地,經過三度裁准又三度被高院撤銷後,扣押案更三審於9日開庭。由於地主鼎越公司向台北市府申請變更設計、自願放棄20%容積獎勵的程序仍在進行中,法官決定直接向北市府函調鼎越申請變更設計的全部資料,並訂一個月內做出裁定。

檢方已起訴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指控他們共謀在京華城改建案中違法取得20%容積獎勵。全案目前由北院審理,預計今年11月初完成所有證人訊問,2025年12月11日起進行為期14天的大辯論。檢方主張,若20%容獎蓋成樓地板,市值不法利益將超過121億元,因此有必要扣押現址土地,以防止脫產規避沒收或追徵。

在今年4月24日的庭訊中,鼎越公司委任律師表示已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變更設計,自願放棄20%容獎,包括減少1萬8463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樓高從19層降為17層,容積率從840%減為728%。當時鼎越預估北市府受理後3個月可完成變更,屆時檢方主張的「犯罪利得」將不存在,也就沒必要扣押土地。

然而,在9日的庭訊中,鼎越委任律師表示變更設計尚未完成,還被北市府要求補件約40項,且文化部認為鄰近的台鐵台北機廠有古蹟,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問題,北市府也要求鼎越對此補件。法官對此表示不滿,認為案件拖延太久,要求鼎越兩週內提出向北市府申請變更設計的全部文件,同時法院也將向北市府調取相關資料,希望一個月內做出裁定。

鼎越委任律師重申不會貿然施工的承諾,強調20%容獎現階段仍為抽象權利,且若不滿足綠建築、智慧建築與耐震設計的最高等級標章要求,最高會被沒收87.8億餘元保證金。律師也表示,新光銀行已要求鼎越提前還款,請求法院不要准許扣押土地,以免構成聯貸違約事由被抽銀根,導致京華城淪為爛尾樓。

檢方則主張,京華城雖然尚未蓋好但已對外銷售,容積也可移轉,20%容獎已屬於可實現的價值。若鼎越中途撤回變更設計申請,將可依現有建照施工。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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