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政策以「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推動,但審計部最新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1月底,已查核的漁電共生案場中,近七成未落實養殖事實,引發「有電無魚」爭議。
根據審計部統計,全台完工併網的漁電共生案場共393件,經查核122件中,僅37件通過,85件待改善或遭廢止,未落實養殖比例高達69.67%,主因為農業結合綠能設施未符合原核定養殖計畫。
對此,農業部漁業署澄清,審計部統計包含已併網試運轉但尚未取得綠能容許及電業執照的案場,與地方政府認定的已營運案場數據有差異。漁業署指出,地方政府確認已營運的276場案場中,完成查核174件,僅35件遭廢止,占比約12%;另有57件因養殖現況與經營計畫書不符或缺乏證明文件需改善,但仍具養殖事實。
各地方政府已積極建立查核機制。台南市採「委外專業查核+跨局處聯合會勘」雙軌進行,聚焦配置相符、投入為真、過程連貫、產出可驗四大證據鏈。嘉義縣已完成逾四成案場查核,預計明年3月前完成全部查核;屏東縣則因查核指引版本更新頻繁及人力不足,每日僅能完成1至2場查核,將自編經費加強查核。
經濟部能源署強調,已與農業部及地方政府合作建立跨部會查核機制,對查核不符者將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將廢止設置許可。審計部也指出,漁電共生政策推動以來,虱目魚及吳郭魚的魚塭數量、面積及養殖戶數呈下降趨勢,養殖漁業從業人數及戶數亦減少。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建議案場應建立產銷履歷或養殖標章,並要求至少一年養殖事實認證,每年重新驗證。農業部回應已預告增訂產銷履歷或監控設備作為查核工具,舊有案場亦須期限內取得驗證,一年至少查核一次,以確保漁電共生政策能真正落實「養殖為本、綠電加值」目標。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