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14日表示,針對涉及在特定時刻轉發中共訊息、唱和武統、消滅我國主權的台灣藝人案件,目前已通知20名藝人提出說明,並已收到10多人回覆。對於尚未回覆者,政府將設定期限,若到期仍未回應,將視同放棄說明機會,並將很快做出裁處。
今年5月,陸委會與文化部召開專案會議,針對配合中共對台宣傳的藝人進行查處。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曾公開表示,歐陽娜娜等人已被列為重要行政查察對象,「該開罰就開罰」。此前,歐陽娜娜、侯佩岑等藝人曾在微博轉發《央視》「台灣必歸」的圖文,被認為配合中共統一宣傳。
陸委會強調,少數藝人配合中共消滅中華民國主權、鼓吹武力對台或宣揚武統的行為,已逾越台灣社會紅線。依據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若未經許可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合作,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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