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輕軌系統於8月14日中午11時30分發生交通事故,一名24歲車姓男子駕駛轎車在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違規左轉,與由東往西行駛的輕軌列車相撞。所幸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輕軌服務在事發後20分鐘內恢復正常營運。
警方調查顯示,肇事駕駛並無酒駕情形,但因未遵守禁止左轉標誌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號誌指示轉彎」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由於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此類事故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安全,警方將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肇事者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該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
鼓山分局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輕軌路段時應優先禮讓輕軌列車通行,並嚴格遵守交通標誌及號誌規定,避免違規左轉造成事故。遵守交通法規不僅能避免罰則,更能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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