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花蓮壽豐鄉發生一起輕航機迫降事件。一架超輕型載具在飛行過程中疑似發動機故障失去動力,緊急降落在花蓮溪河床上,機上駕駛及乘客2人均未受傷。
據了解,當時具有5年飛行經驗、累積3000小時飛行時數的高姓教練,載著沈姓女乘客進行飛行體驗。飛行途中發動機突然故障,高姓教練利用輕航機滑翔能力,成功迫降在月眉大橋與米棧大橋之間的溪床上,事故僅造成機身左輪受損。
交通部民航局調查後發現,該超輕型載具存在多項違規情形,包括未具有檢驗合格證、操作人未持有操作證、於非法時段飛航、載具未投保責任保險,以及操作人未遵循活動團體規定等,違反民用航空法第99條等相關規定。
民航局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1相關規定,對載具所有人暨操作人處以30萬元罰鍰。民航局強調,超輕型載具的操作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確保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