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宣布,不禁止鋼鐵大廠華新麗華及其新加坡子公司Walsin SG與香港商Mimosa共同投資印尼商WESSI的結合案。公平會表示,此結合案對台灣市場結構無影響,且不會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根據公平會說明,華新麗華透過全資子公司Walsin SG計劃增加對WESSI的投資,並將與Mimosa共同經營WESSI,共同控制其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由於達到法定申報門檻,華新麗華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審查結果顯示,華新麗華與WESSI雖同為「不銹鋼盤元」生產商,具水平競爭關係,且華新麗華生產的「不銹鋼鋼胚」為WESSI產品的上游原料,形成潛在垂直供應關係。然而,WESSI於去年才在印尼設立,目前尚無產能,未來主要經營東南亞及南亞市場,在台灣並無經營實績。
公平會指出,結合完成後,華新麗華現有的「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業務不受影響,在台灣市場仍需面對國內外競爭者的挑戰。此結合案對台灣相關產品市場結構無影響,不會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認為,華新麗華可藉此結合案拓展東南亞及南亞市場,進行全球布局,提升國際競爭力。因此,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決定不禁止此結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