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宣布,將不再採認隸屬於中國統戰部的廣州暨南大學學歷,並已公告相關轉學資訊,協助受影響學生。
教育部長鄭英耀於今年2月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表示,將禁止國內大學與中國統戰部所屬學校進行合作或交流,包括廣州暨南大學、福建華僑大學及北京華文學院。其中,廣州暨南大學原本在「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內,學歷被台灣採認,但未來將從認可名單中移除。
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強調,此項調整僅影響未來入學的學生,已就讀的學生不受影響。「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資訊網」近期公告指出,廣州暨南大學自2019年起改由中國統戰部管轄,考量台灣學生學習場域不應有特定政治目的,因此決定將其從認可名冊中移除。
根據教育部規定,認可名冊移除後才入學的學生,其學歷將不被採認;而現已入學的學生或畢業生,仍可依程序申請學歷採認。對於已就讀但想轉回台灣大學的學生,教育部提供三種管道:轉學考試、隨班附讀及回國學分抵免。
有意轉學的學生可於寒暑假期間,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向各招生學校報考轉學考試,或直接向各校教務處詢問相關資訊。隨班附讀不涉及學位取得,學生可直接向各校申請辦理;而學分抵免則依各大學自訂規則,按照各校學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