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高雄某國小擔任教師助理的林姓男子(現已離職)自2023年起,在多處捷運站及學校內偷拍女性及兒童的隱私部位。案件曝光始於他在捷運衛武營站作案時被一名女性發現並報警。
警方搜索林男住處,在其隨身硬碟中發現高達927GB、共4689個檔案的不當影像。這些影像被按照被害人特徵分類存檔,林男甚至刻意拍攝被害人臉部以便辨識。更令人震驚的是,他還利用教師助理的身分在校內偷拍兩名分別為7歲和10歲的女童。
一審法院認為,林男身為教育工作者不但未保護學童,反而利用職務便利犯案,嚴重破壞師生信任關係,因此判處8年有期徒刑。林男上訴並以「母親年邁需陪伴」為由聲請交保,但法院認為他所涉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之虞,駁回其交保請求。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適當,駁回上訴,維持8年徒刑的判決。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