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近日提出嚴正警告,台灣民眾若持有中國大陸發行的邊境旅遊護照,即使已過期,仍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將面臨台灣身分被取消的法律後果。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中俄邊境地區如內蒙古滿州里口岸,台灣遊客可申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前往俄羅斯旅遊,因價格較申辦俄羅斯簽證便宜,去年冬季已有台灣民眾利用此方式前往貝加爾湖旅遊。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強調,無論證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內,「只要曾經領用,就是違法」。他舉例說明,即使是持有過期的中國護照被查獲,也不能以過期為由主張未違反規定,對政府而言「是否過期並沒有什麼不同」。
近月來,陸委會持續清查台灣民眾持有中國大陸定居證、身分證與護照等情形,並於4月16日發布解釋令,明確指出台灣民眾持用中共定居證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將依法取消台灣身分。
陸委會表示,若民眾被取消台灣身分後想要恢復,可透過行政訴願或訴訟程序尋求救濟,或依循原台灣人民入籍大陸後回復台灣人民身分的相關辦法,但前提是「必須要證明從此沒有雙重身分的問題」。